- 作者:跬步虫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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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朝的权力架构在不同时期有所调整,但总体上基于唐初的结构进行小幅度变化。
虚职与荣誉称号
- 三公:司徒、司空、太尉
- 三师:太师、太傅、太保
这些职位多为虚职,不直接参与政务管理。
宰相制度
- 宰相实行群相制和兼职宰相制。
- 宰相通常由中书省、门下省、尚书省的长官担任。
- 宰相权力极大,能直接影响朝代命运,如李林甫的重用胡将导致安史之乱。
- 著名宰相包括魏征、房玄龄、杜如晦、狄仁杰、张九龄等。
三省六部制
- 三省:中书省、门下省、尚书省
- 中书省:制定政策,草拟诏敕。
- 门下省:审核复奏,有权驳回。
- 尚书省:颁发执行。
- 六部:吏部、户部、礼部、兵部、刑部、工部
- 吏部:文选、勋封、考课。
- 户部:财政、民政。
- 礼部:礼仪、祭享、贡举。
- 兵部:武官选授、考课、武举。
- 刑部:律令、刑法、徒隶。
- 工部:土木水利工程、农林牧渔。
御史台
- 最高监察部门,长官为御史大夫和御史中丞。
- 下设台院、殿院和察院,负责监督弹劾官员、皇家礼仪和地方官员。
- 全国分“道”进行监察,监察御史也称巡按使、观察使、按察使。
事务机构
- 台省官:三省及御史台,政务职官。
- 卿监官:九寺五监,事务性职官。
- 九寺:太常、光禄、卫尉、宗正、太仆、大理、鸿胪、司农、太府。
- 五监:国子、少府、将作、都水、军器。
- 大理寺与刑部分工不同,大理寺审理中央案件,刑部负责全国司法行政。
地方官制
- 安史之乱前为州、县二级制,中后期增加“道”,变为道、州、县三级制。
- 州的长官为刺史、太守,县的长官为县令。
- 军事事务由都督府和都护府管理,都护府多设于边疆。
- 景云二年(711年)设置节度使,负责边境军事领导调度。